各有关单位: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继1994年《劳动法》后的又一部调节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它必将对企事业单位产生重大影响。随后20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为深入掌握《劳动合同法》及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精髓,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现应广大企事业单位的强烈要求,湖州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将于3月7日(周五)在湖州举办 “品读劳动两大新法,透析企业未来发展 ”培训班,培训班将邀请中国实战派管理咨询专家、国际注册管理咨询师李世根教授,深度讲解《劳动合同法》的精髓,传授劳动合同管理的经验和技巧,透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亮点,共同研讨企业如何加强劳动关系管理,降低用工风险,增强企业凝聚力。
一、培训对象:企事业单位高层管理者、人力资源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会、行政、劳动中介机构等相关负责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讲师介绍:李世根教授 中国实战派管理咨询专家。他既有较深的理论造诣,又富有人力资源管理实战经验,他集咨询师、培训师、高校教师于一身的多重阅历,将使他的讲学平添几分精彩。近几个月来,李教授在各地市巡讲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十余场,他那深入浅出、风趣幽默的演讲,深受广大听众的欢迎和好评!
三、培训时间:2008年3月7日(星期五)8:30-17:00
四、培训地点:湖州市江南工贸大街211号 潮音大厦
五、培训费用:4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中餐费)
六、联系电话:0572-2211258(双休日正常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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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回执 (请在3月6日前将本回执传回0572-205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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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讲授大纲
l 《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要内容概述
l 《劳动合同法》的十大新颖条款深度解析
1、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
2、劳动关系的建立依据
3、竞业限制期间的工资的支付
4、非过失性劳动合同的解除
5、劳动合同终止经济补偿的支付
6、企业裁员的限制
7、劳务派遣的新要求
8、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变更
9、企业规章制度的生效前提
10、违约金的约定
l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十大亮点透视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调解功能
2、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扩大
3、仲裁时效延长的期限
4、实行一裁终局的案件
5、仲裁审理期限的缩短
6、先行裁决与先予执行制度
7、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8、仲裁的管辖地
9、劳务派遣中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确定
10、劳动争议仲裁费用的支付
l 企业风险管理
1、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2、人员招聘的管理
3、企业薪酬福利制度的设计
4、员工跳槽与除名的处理
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管理
6、培训协议、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
7、违约金及赔偿金的设定
8、企业用工新模式
湖州市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中心
湖州胜达资讯服务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