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首页>>>安全生产>>>新闻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
时间:2007-4-2 15:46:43    来源:      阅读
 
各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组织领导
    自烟花爆竹行业实施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制度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状况明显改善。但今年以来,受全国部分城市烟花爆竹燃放“禁改限”影响,市场需求日趋旺盛,一些地区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明显增多,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06年1至7月,全国共发生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导致的事故29起,死亡67人,分别占烟花爆竹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的35%和51%。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在我省也时有发生。2004年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导致的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2005年发生两起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006年已发生两起燃放非法烟花爆竹产品导致的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我省是烟花爆竹消费大省,各地区、各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实现安全发展、建设“平安浙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活动,确保实现全省安全生产“三个零增长”目标。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确保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各级公安、安全监管、质检、工商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组织、形成合力,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发挥基层监管的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基层政府监管责任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和城郊接合部,非法活动以私制私藏烟花爆竹为主,具有一定的分散性和较大的隐蔽性。各地要重点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在基层。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比较活跃的重点地区,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开展经常性地重点排查,对重点区域要通过落实联系户、联络员等方式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重点地区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对发现存在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安监部门、公安部门和工商部门,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制止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周密部署,认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即将到来,各地要积极行动起来,结合实际,周密部署,认真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立即组织公安、安全监管、质检、工商等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从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形成“政府积极主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有效配合、群众广泛参与”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系。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要查清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原料来源和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范围;对经营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要严格追查产品来源,直至查清非法生产活动。对合法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非法活动的,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吊销有关证照。非法活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处理结果要及时进行通报,真正起到反面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规范有序,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生产原料和产品管理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2〕52号),切实加强氯酸钾的管理,依法从严查处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行为。当前,各级安监、质检部门要按照《浙江省禁止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以建立氯酸钾销售、购买和使用登记制度为重点,实现源头管理;以组织对烟花爆竹生产用药物进行安全检测为重点,实现过程监督;以提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重点,加强氯酸钾替代药物和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实现疏堵结合。
    各地要认真督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烟花爆竹产品管理制度情况,严格阻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重点是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好烟花爆竹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管理制度。烟花爆竹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是判断产品合法性的主要标志,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主动执行好烟花爆竹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管理制度以防止非法产品流入市场、杜绝私藏现象的出现、方便群众辨识产品真伪和提高拒绝私制私藏烟花爆竹产品的能力,从管理制度上杜绝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五、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组织收集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导致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编制成小册子,在全社会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组织、不参与、不默许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烟花爆竹产品合法标志的宣传,加大烟花爆竹专用封签、防伪码标签的宣传力度,使其成为广大消费者选购合法产品的主要标志,便于群众识别、选择,提高群众购买合法产品的主动性。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
相关链接:
 
【留言反馈】【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浙江地理标志保护商品商标拥有量  4/1
·胜达资讯服务有限公司简介
·胜达资讯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机构
·胜达资讯服务有限公司专家团队
·胜达资讯服务有限公司荣誉
Copyright ©2006, www.snd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州胜达资讯服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